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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女赴星跳舞 竟被逼陪酒

夜店表演常被灌醉 跳槽還遭求償

2013年10月13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台灣女舞者(黃圈處)被安排赴星國夜店舞蹈唱歌,爆出被騙陪酒風波。翻攝畫面

【丁牧群╱台北報導】台灣女舞者周宇珩前年與新加坡略文化經紀公司在台代表簽約,被安排赴星國夜店表演舞蹈、唱歌,底薪約台幣4萬,卻被要求陪酒、出場,她改到其他夜店表演,遭求償30萬元違約金;10多名舞者、show girl則向《蘋果》指控,都有赴星工作「被騙去陪酒」經驗,而涉入的經紀公司不是略文化,就是同集團的恆星經紀。


北部某大學熱舞社女學生小茹(化名),去年寒假上奇集集網站看到「新加坡夜店徵舞者」廣告,寫著「每月可賺9到12萬元」,聯繫後與略文化在台代表簽約,赴星國卻遭夜店、經紀人以「未達業績就扣一半底薪」、「客人買酒、陪客人出場可抽3成」等威逼利誘,半推半就陪客人喝酒、出場吃消夜,被灌醉還得閃鹹豬手,至今非常後悔。

3個月只領8萬元

與小茹同檔期的女舞者淑娟(化名)說:「我們10幾個台灣舞者跟略文化簽的是『表演』合約,底薪台幣2~4萬元,另有『促銷酒水』業績獎金,但一到新加坡卻被夜店扣住護照,用業績逼著陪臭男人喝酒、出場看電影、吃消夜,若不從就挨罵。」並指工作3個月只領到8萬多元。


法官認定周宇珩(圖)受騙簽約,略文化任由夜店要求她坐檯陪酒、出場。翻攝畫面

仲介辯不知陪酒

另名28歲女舞者周宇珩(珩音同橫)前年5月與略文化簽約到新加坡CENTRAL夜店表演,底薪約台幣4萬餘元,也被要求陪酒、出場,她撐過3個月檔期,跳槽新加坡另家夜店,遭略文化提告求償違約金30萬元。
台北地院審理時,周女提供在夜店陪客喝酒照片及店家的「店規」,如「不出去等客人,罰新加坡幣50元(約台幣1150元)、客人買全場(出場)費用新加坡幣1000元(約台幣2萬3000元)」等,指略文化騙她陪酒。略文化則主張「不知夜店要求陪酒、出場,且周女赴星前已知這些是新加坡夜店文化。」


業者嗆告進地檢

法官認定略文化「任由夜店要求周女坐檯陪酒、出場,超出舞蹈表演合約」、「周女受詐欺而簽約」。法官也認為,周女可拒絕陪酒或表明終止合約再跳槽,但她在2年約期滿前跳槽,已違約,日前判違約金減為6萬4125元。雙方已上訴。
人在國外的周女受訪說:「簽約時,(略文化在台代表)陳崧華只說業績獎金包括賣酒等,沒說要陪酒甚至出場,我被逼得像酒店坐檯小姐,感覺很差。」《蘋果》找到10多名透過略文化、恆星仲介,於近2年赴星國夜店打工的表演者,多指業者涉騙她們去陪酒。但也有2人不覺得被騙,認為「想多賺就得多付出」。
陳崧華受訪強調:「略文化、恆星從未逼人陪酒,也沒剝削薪水,安排的夜店均合法。」陳並指出,「先前有人上網罵我們畜生,已被我告進地檢署」。記者透過陳男想採訪略文化、恆星負責人及相關夜店,未獲回應。

出國工作須知

★慎選仲介,出國前要了解公司背景和工作內容
★了解該國相關法規,如《勞工法》等
★準備足夠生活費和返國機票費用,以免遭公司扣薪要脅
★簽約應了解合約內容,不懂要找律師或看得懂的人詢問
★勿輕易交出護照,或未領薪就先給付公司金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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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外交部

 

 
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31013/353604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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